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申报2018年度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拔尖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推荐申报2018年度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
青年拔尖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加强高等学校科研队伍建设,加速培养造就一批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增强高等学校的科研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2018年继续开展“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拔尖人才计划”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协同合作精神。
(二)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三)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自然科学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已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同时申报2018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二、申报名额和资助额度
(一)实行限项申报(我校限报1项)。
(二)2018年拟资助自然科学类60个,人文社会科学类30个。省教育厅资助经费:自然科学类项目一般不超过8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一般不超过3万元。
(三)非直属高校项目经费全部由学校参照省厅资助额度负责落实。
三、其他事项
(一)纸质申请书必须由业务平台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并生成,用 A4纸双面打印,并与有关证明材料一起装订,不得超过50页。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
(二)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校科研项目的申报,要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推荐工作,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三)请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将项目公示情况(正式公文),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报省教育厅科技处,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申请书的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