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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太阳集团tcy8722党委关于师德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党字〔2017〕24号)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大力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紧紧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目标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核心,以“诲人以诚、致学以精、授人以智、育人以德”为准绳,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道德情操为重点,建立健全我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杜绝师德失范现象,切实提高我校师德建设水平和教师师德素养。
二 原则要求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价值引领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是坚持师德为上原则。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始终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努力做到思想共鸣,行动一致,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扎实培养出良好的师德师风。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原则。落实教师主体地位,关注教师的发展诉求和价值取向,激发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原则。不断探索新时期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律特点,善于运用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增强师德建设的实际效果。
加强师徳师风建设主要遵循以下要求:
是一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東相衔接,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二是引导广大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学生成长成才的引领者、人生路上的指导者,进而成为学生敬仰爱戴的榜样与示范。
三 主要举措
(一)全面加强师德师风教育
全面推进“学风、教风、校风”建建设,不断强化教师日常教育管理,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老师的标准,在青年教师入职培训,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专业和课程带头人培育中突出抓好师德教育,以培育、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为重点,开展集中学习、专题辅辅导、交流研讨等活动;普及《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提升教育理论水平;创新教育理念模式和手段,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鼓励广大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对照《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和高校教师师徳禁止行为“红七条”要求,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
1.严格检查教师履职情况。明确教师是课堂教学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检查教师遵守课程表安排、执行教学计划、备课、上课和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2.严格执行听课和检查制度。校院两级领导每学期要至少2次深入课堂听课,并对教师授课提出意见,普通教师要互听互评同类专业课至少4次;教务部门要定期开展教学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3.严格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教师进入课堂着装要整洁、文雅端庄、大方;在授课时要做到精神饱满、教态亲切、语言清晰、板书规范;严禁衣衫不整、语言粗俗,杜绝在教学过程中出现与教学无关的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4.严格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秩序。将维持课堂秩序纳入教学质量考核,要求教师自觉维护教学秩序,认真履行课堂考勤职责,提高课堂的出勤率;严格约束课堂堂纪律,对发生在课堂的不良行为要主动加以制止和批评。
5.严格检査教师考试管理。严格监考和巡考检查,加强对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避免考前划定复习范围、复习重点,杜绝泄露考试内容或试题行为。
6.严格检查任课教师、辅导员工作相互配合情况。任课教师和辅导导员要加强沟通和联系,互通学生课堂状态、课后表现、参加活动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教学管理工作,为创建良好学风积极奉献。
(三)加强考核与激励
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检査与考核力度,不断提升教师自身修养和精神境界。
1.完善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家长评议、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方式对师德师风进行综合评价,将考核结果记入教师师德师风档案
2.建立师德师风承诺制度。教师要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对照承诺书要求,定期开展师德师风自查,对重点事、重点人、重点环节开展经常性排查整治,及时纠正不良师德行为,防患于未然。
3.完善师德表彰奖励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对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予以公开表彰。在同等条件下,对师德表现突出者,无论在校内绩效分配、职务评聘、评先评优或校外各类推优选先中均优先考虑。
(四)建立师德师风建设的监督与惩处体系
强化师德师风的监督与惩处,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
1.建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设立师德师风建设意见箱和投诉举报平台,构建学校、学生、舆论和社会等四大监督互相结合的监督网络,畅通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诉求渠道,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
2.健全完善综合评教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学术委员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网上评教服务平台,推进教师综合评价改革。
3.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被确定为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应当向其本人说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并将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4.严格对从师不廉行为的惩处。对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以及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德的行为,要依法依规给予警告、记过、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直至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5.建立违反师德行为惩处与问责机制。坚持对违反师德行为“零容忍”,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杜绝为师不廉现象。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
坚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学校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聘请各级师德先进典型作专题报告、宣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树立我校师德标兵,培育和弘扬重德养德的良好文化风尚。充分利用校报、校校园网、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开展宣传纪念性活动,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
四 组织领导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工会牵头主抓,人事处、教务处组织、宣传、纪检、学工等相关责任任部门协同配合的师德建设委员会,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分院、部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017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