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科团字 [2015] 3号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年05月04日点击:

各系团总支:

一年来,全院各级团组织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团干部与广大共青团员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全面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成长成才的需要,全面活跃了团的气氛,共青团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也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在学院兴起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风气,院团委决定对我院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名称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优秀团干部

(三)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表彰的资格和条件

(一)评选资格

1、2012级、2013级、2014级已转入团关系的团员及各系基层团支部,基层团支部机构健全。

2、凡申报评选“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个人应在评选年度考试中无任何补考;“优秀团干部”本学年第一学期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应不低于前30%;“优秀共青团员”本学年第一学期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应不低于前50%;所有评选项目不得重复评选。

3、班级团费未缴清、不重视共青团工作的班级团支部不能参加“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

(二)评选条件

1、五四红旗团支部

⑴团支部班子健全,团支部表率作用发挥好。

⑵团费收缴制度健全、落实有效、能按时向上级团组织上缴团费。

⑶积极组织本支部参加和较好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本支部团的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开展效果好,在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名列前茅。

⑷积极做好团员的思想工作,提高整个支部的团员素质和团员的团员意识。

⑸团支部较好地发挥了党的助手和行政帮手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受到系部党政领导的肯定和团员青年的拥护。

2、优秀团干部

⑴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⑵热爱团的工作,工作务实求效,有开拓创新精神,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团支部的工作活跃、有特色。

⑶“团干部”指团支部委员以上团内干部。

3、优秀共青团员

⑴爱党、爱国、爱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积极要求进步。

⑵模范执行团的章程,团员意识强;积极参加团内活动,集体荣誉感强,模范作用显著。

⑶努力做好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吃苦耐劳,不计较个人得失。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三、评选表彰办法及名额分配

(一)评选表彰办法

1、依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基层评选申报和上级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各系团总支在评比过程中必须依据上述条件自下而上,认真评比推荐。

2、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单位需提交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经系团总支提名、讨论通过后填写审批意见报院团委复审;复审合格后,院团委报党委认定。

3、申报“优秀团干部” 和“优秀共青团员”的个人需提交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由所在基层团支部提名、经支部全体团员评议,支部填写意见,报请辅导员推荐,经系团总支初审,院团委复审后报学院党委认定。

(二)名额分配比例

1、优秀团干部占团干部总数的10%,优秀共青团员占团员总数的4%。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团委         优秀团干:4人    优秀团员12人

汽车工程系       优秀团干:5人    优秀团员17人

机电工程系       优秀团干:9人    优秀团员43人

经济管理系       优秀团干:19人   优秀团员101人

建筑工程系       优秀团干:12人   优秀团员57人

信息与艺术系     优秀团干:8人    优秀团员33人

2、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比例占各系学生团支部总数的15%,名额分配如下:

汽车工程系:2个

机电工程系:3个

建筑工程系:5个

经济管理系:9个

信息与艺术系:3个

四、评选步骤

(一)团员民主评议。团员个人进行年度小结,各团支部进行工作总结,确定本支部各类先进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后上报系团总支。

(二)系团总支审查各类先进的名单及申报材料,经系党支部审核后,报送院团委,同时面向全系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三)院团委审核讨论确定各类表彰名单,同时面向全院公示。

(四)召开全院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五、评比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在评选推荐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团内外意见,严把标准,认真研究确定。

(二)集体和个人需填写相应表格,各种上报表格、文字材料均一式两份。(表格下载地址:学院OA系统、学工处办公群)

(三)请各系团总支务必于5月20日17:00之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学工处办公室五教318室,电子版以系团总支为单位发送至院团委邮箱kjgqt@126.com,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六、奖励

凡获得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学院将颁发证书,并记入档案。“五四红旗团支部”将颁发奖状。

七、各系报送材料(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各系团总支公章)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二)“优秀团干部”个人申报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三)“优秀共青团员”个人申报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

(四)五四评优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

(五)“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本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单。(以教务处数据为准)

 

附件1:太阳集团tcy87222015年“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审批表

附件2:太阳集团tcy87222015年“优秀团干部”个人申报审批表

附件3:太阳集团tcy87222015年“优秀共青团员”个人申报审批表

附件4:太阳集团tcy87222015年五四评优汇总表

 

 

 

共青团太阳集团tcy8722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河科团字 [2015] 3号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