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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政治辅导员考核及校级优秀政治辅导员评选的实施意见
政治辅导员肩负着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双重责任,对学生的健康发展、学生活动开展以及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起着重要作用。政治辅导员的考核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现将年度政治辅导员考核及评选优秀政治辅导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每学年根据政治辅导员的职责和考核办法,对本系所有辅导员进行严格考评,考评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实习期辅导员运用同一标准,单独考评,考评分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考评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各系按不超过辅导员人数(实习期辅导员除外)20%的比例上报考核为系级优秀等次的政治辅导员,参加校级学年度优秀等次政治辅导员的评定,被评定为优秀的同志需将各种考核资料上报学生处。资料包括:个人总结、学生测评材料、教师评议材料、政治辅导员工作记录、学生活动记录、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定意见等。
学生工作处在各系考核的基础上,对上报的辅导员进行综合考评,按辅导员人数10%的比例评定校级学年度优秀等次辅导员。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考核为校级优秀等次:
(一)无计划、总结及不按时上交。
(二)无政治辅导员工作记录。
(三) 所负责系或班级学生公寓星级宿舍达标率低于90%。
(四)所负责系或班级发生打群架、非正常死亡、群体上访、闹事等重大责任事件。
三、奖惩:
(一)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辅导员,学校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二)考评不合格者,不适合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建议人事处转岗;缺乏责任心者予以辞退。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