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字【2015】2号
各党支部:
为规范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规定,
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太阳集团tcy8722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实施意见》,现印
发你们,望认真执行。
附件:
太阳集团tcy8722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实施意见
太阳集团tcy8722党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5日
附件:
太阳集团tcy8722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实施意见
为规范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规定,
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入学的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生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新生入学报到30天内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相关材料交学院党委。逾期未提交党员材料,无
特殊情况不再接收。
(二)学院党委及时掌握新生党员情况,认真审查入党材料。
(三)学院党委于开学4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汇总报区委组织部备案,根据审查结果集中办理组织
关系接转手续。
二、认真做好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审查工作
学院党委负责审查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重点审查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组织
发展程序。
(一)入党材料存在问题的,要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1.《入党志愿书》中出现缺项、涂改和错填等问题的,要认真查明原因,视具体情况,让本人或原
单位党组织予以填补或纠正。
2.需要对新生党员进一步了解情况或者与新生党员原单位党组织核实的其它问题,应及时了解清楚
,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妥善保管相关原始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党员资格不予认可:
1.未满18周岁被发展入党;
2.超过规定时间不转组织关系或无党组织介绍信或无档案材料;
3.培养期不足1年的;
4.没有递交入党申请书被发展入党;
5.在校生不是在本校发展入党;
6.在校生毕业离校后发展入党;
7.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决议已接收为预备党员,但是上级党委没有审批,或者有审批意见但未加盖
党委印章;
8.只有入党培养材料,而无入党志愿书;
9、无政审材料的;
10.入党程序严重不符。
三、加强对新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一)接转组织关系后,学院党委要将新生党员及时编入支部,安排参加组织生活和其它活动,指派
专人与每一名新生党员谈话,全面了解思想状况,进行思想教育,提出要求。
(二)对新生党员中的预备党员,党支部指派1-2名正式党员作为联系人,帮助其全面发展和尽快成
长,并按期参加预备党员培训班。新生党员中入党前未经过集中培训的正式党员,学院党委要组织对其进
行教育与培训,使之取得培训合格证。
(三)对不符合党员发展程序,不具备党员条件者,不承认其党员资格。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对其进行
帮助和教育。本人重新向党组织提出申请,且表现积极者,学院党组织重点关注,可及时列为重点培养对
象,按程序重新培养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