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tcy8722关于加强实习实训管理的若干规定

时间:2016年12月12日点击:

太阳集团tcy8722关于加强实习实训管理的若干规定


(校字〔2016〕124号)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实习实训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外实习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学生实习实训过程管理和安全教育,保证我校实习实训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开展,现就实习实训管理的几个重点环节规定如下: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积极推动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企事业单位建立紧密联系,开展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共同努力保障学生实习安全。

2.实习实训是我校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保障。为了更好的实现教学工作目标,我校教师应该强化实践教学意识,完善实习实训任务,进一步做到实习有计划、实践教学有过程、实习任务有总结的系列工作。

3.加强学生校外实习的组织管理。指导教师应该在校外实习的全过程中严格管理和教导。为了加强学生校外实习的组织管理,现提出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外出实习前

1、学院(部)须先成立外出实习指导老师小组,确定带队组长和组员,并完成责任和实习任务的划分。实习过程中不可擅自离岗或调整。

2、建立完善学生、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学院(部)、学校逐级负责的学生实习实训安全责任制,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习期间的突发事件要按照《太阳集团tcy8722外出实习安全预案》规定执行。实习开始前,学院(部)要组织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因重大失误造成安全事故和意外事件发生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3、指导老师须严格按要求填写审批材料,到相关部门完成审核,并提前一周报送教务处备案,不得缺失和拖延。毕业实习因受客观条件限制,允许部分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但要严格按照学校自主实习审批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离校。各学院要对外出自主实习的学生进行过程监管,严禁学生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实习。

4如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体实习,须出具相关证明,经学院(部)和学生家长同意,方可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实习。对私自脱离集体实习单位,未完成实习任务的学生,按旷课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指导老师须提前与实习单位联系沟通,明确实习时间和地点,并完成指导任务的划分。

6、指导老师在出发前组织实习学生参加实践教学动员会。对学生讲解整个实习安排和注意事项,布置实习任务,并普及实习安全教育和实习违纪处理办法。

(二)外出实习中

1、认真贯彻考勤制度,准确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和具体行踪。在实习出发当天,应该按照实习出发时间安排学生上车,并清点人数。若有特殊情况要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确保全体实习成员按时按点出发和返校。

2、为保证校外实习教学质量,指导老师应该虚心向实习单位指导老师请教,掌握实际的专业技能和实验操作方法。在实习的过程中,指导老师要以身作则,熟悉实践教学内容,尽可能给学生传授更多与专业相关的信息,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指导老师针对实习计划,要求并督促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3、学院(部)要建立毕业实习中的师生联系制,与外出实习学生保持联系,掌握学生实习情况,同时作好记录,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4、进一步加强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纪律管理。对于在实习过程中违纪的学生,要给予教育和相应的处罚。

(三)外出实习后

1、在实习后,指导教师要认真撰写《外出实习总结》,汇总实习照片,并于三个工作日内交予教务处存档。

2、要强化实习检查、考核和档案管理工作,形成学校、学院(部)两级实习质量检查评价体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要对每项实习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价打分;学院(部)要组织教学主管领导、专业负责人等有计划地检查实习进展情况,并对实习质量评价打分。

3、按时完成实习经费报销。返校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实习经费报教务处登记,并完成审批和报销。

4、选择实习实训单位要按照择优的原则,安排学生到技术先进、管理规范、遵纪守法、社会声誉较好的企事业单位实习,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在实习开始实施前,严格按照学校签订协议审批流程与实习单位签订权利、义务、责任明确的劳动合同。未签署正式协议的实习实训项目不允许实施。

5、各单位与校外企业签订实习协议开展顶岗实习,要坚持收支两条线,做到透明、公开,责任落实。支付学生的劳动报酬应直接打入学生个人账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挪用,杜绝引起学生不满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6、学院(部)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必须明确规定有关学生实习期间劳动防护、安全生产、岗位操作规范培训等内容。校外实习,实习单位必须为实习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明确理赔方式,落实相关责任。

7、高度重视实习实训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太阳集团tcy8722关于切实加强学生实习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

 

附件:《校外实习审批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校外实习审批表

学院


 目负责人


电话


专业班级


班级人数


实习人数


实习时间

       日—          年  

带队教师


联系电话


实习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有无资质

   

实习安排计划(详细计划可另附页)

实习目的


组织领导


实习内容


安全教育


实习安全

   

学生人身意外保险        

劳动安全保障                

学生生活条件


学生劳动报酬标准


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


实习检查

带队实习教师人数                  

计划检查次数                           

实习经费

学生实习费用


用车费用


带队教师交通费、补贴


其他


合计


在校学生

安排情况


学院(部)审核意见


教务处审批意见


教学副院长意见


院长意见


注:此表应于实习实施前20天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