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tcy8722实验室管理制度(修订)

时间:2017年06月12日点击:


太阳集团tcy8722实验室管理制度(修订)

(校字〔2017〕57号)

为使我校实验、实训、实习室(以下统称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走向规范化、科学化,保障学校的实验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分工

全校实验室在主管副校长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资产处和学院分级管理。

1、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全校实验室的建设与使用管理。负责统筹安排全校实验室年度建设计划及仪器设备的年度购买计划,并对各学院实验室建设计划及仪器设备购买计划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论证、协调;负责制定和完善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校实验室的使用管理、仪器设备管理、易耗品材料管理与安全管理。

2、资产处职责

资产处负责全校实验室建设和仪器设备和易耗品材料的统一采购工作。

3、学院职责

(1)学院院长负责领导全学院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各学院实验室达到一定规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申请成立学院实验中心,由学院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全学院实验室及实验室管理员的管理工作。没有成立实验中心的,由实验员负责本学院实验室及实验室管理员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①在学院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的各项工作。

②负责组织上报本学院实验室的年度建设计划及仪器设备的年度购买计划,并组织实施。

③根据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结合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并抓好管理。

④负责建立实验室工作档案及仪器设备技术档案,搞好本学院实验室各项统计数据的上报。

⑤负责本学院实验室的使用管理、仪器设备管理、易耗品材料管理与安全管理。

(3)实验室管理员职责

①完成学院院长和学院实验室负责人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②根据实验教学安排,准备好仪器、材料和药品,积极配合有关教师,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③掌握实验室的各项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熟悉实验仪器设备的规格、构造、性能、工作原理;熟悉器材、药品的性能与操作规程,对部分仪器设备能进行故障诊断和维修。

④在实验过程中,督促学生遵守实验守则,教育学生节约水电、药品和其他易耗品,爱护公共财物,使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协助实验指导教师完成实验课教学。

⑤实验结束后,检查实验仪器是否完好,关闭实验室电源、水源和门窗。记录每次实验的名称、日期、班级、人数,实验指导教师、仪器设备完好等基本情况。

⑥创造清洁、安全的工作环境,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⑦负责仪器的保管与维护,对不同仪器要做好防潮、防尘、防光、防热、防腐蚀等工作,对新到仪器设备做好验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⑧对损坏的仪器应及时进行检修,确需送修的应及时送修。保管好精密仪器的技术档案,包括设备出厂的技术资料(说明书、图纸等),检修及校验等记录资料。

⑨每学期要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帐、物、卡进行一次核对。

⑩调离岗位前,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报学院实验室负责人审核。 

二、实验室建设

1、建设原则及思路

(1)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提出,应符合学校发展规划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实验项目内容、专业方向等统筹考虑,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

(2)实验室建设要讲究投资效益,贯彻资源共享的原则。实验室建设要统一规划;仪器设备要统一管理和使用,避免重复建设、重复购置。

2、建设程序

(1)建设项目申报及审批

①申请实验室建设项目,由学院实验室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按要求填写《河北科技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包括实验室名称、建设时间、负责人、需求面积、实验项目、专业人数、实验室预期利用率、实验室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仪器设备性能、型号、数量、摆放位置、经费预算、桌椅布局图、强弱电布线位置、上下水走向等内容。

a.申请理由要合理、充分,主要内容要详尽,建设目标要明确,建设方案切实可行;

b.实验室建设规模既要充分考虑到学生人数、学时数,能够满足实验教学要求,又要避免规模过大,造成浪费,要充分体现实验室的建设效益;

c.经费预算前要与多家供应商或厂商询价和考察其提供产品的质量情况,比较性能价格比后择优测算,测算要有依据,力求准确合理。

②学院实验室负责人将《河北科技学校实验室建设申报书》及相关资料整理,经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到教务处。

③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实验室进行讨论、论证、排序,提出初步意见,在专家论证通过的基础上,报资产处审核,再上报校领导审批。

④经校领导批准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即可投入组织实施。

(2)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

①资产处负责实验室的具体建设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统一采购工作。

②实验室建设项目所在学院的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建设的直接责任人,配合资产处负责本学院实验室建设的全面工作;实验室所在学院院长对项目实施负有领导和组织检查的责任。

③实验室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执行,如果需要改变原建设计划内容,由实验室所在学院进行认真深入的论证,然后向教务处提交新的实验室建设申报书,由教务处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议通过并经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验收

①实验室建设项目完成后,由学院实验室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实验室建设申报书和建设方案中的要求对实验室所涉及的项目建设标准、环境、安全等指标进行验收,做出验收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并填写《河北科技学校实验室建设验收报告》。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在《河北科技学校实验室建设验收报告》中明确指出不合格的内容,由资产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

②仪器设备购入后申请购买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检查仪器设备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情况;核对规格、型号,清点数量;检查附件、配件、资料是否齐全、产品检验合格证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各种技术参数测试,检查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合同要求,技术验收以使用单位为主进行。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问题,由资产处负责向供货厂商交涉解决。

三、实验室使用管理

1、实验教学

①各学院应组织教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根据实验教学条件和任务合理安排教学进程,做好实验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②实验教学任务必须按计划执行,不得随意更改。调整实验教学任务必须由承担实验任务的部门与学生所在学院协商后向教务处提交书面报告,经教务处审核和主管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调整。

③所有实验教学都应有相应的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并在实验教学进行前发给学生。实验指导书应说明本实验的目的要求、原理、步骤、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④实验室管理员应对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进行认真准备,及时维修实验仪器设备,提高实验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提高实验的开出率。

⑤实验室管理员根据教学计划认真核实实验班级、人数、实验项目名称、实验总学时、分组情况等,若《实验室使用记录本》填写不准确,请实验指导教师及学生重新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本》中所填写的内容将作为实验室所承担的实验教学工作量、实验室利用率等数据统计的重要依据。

⑥每学期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征求学生对实验教学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⑦各学院和实验室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实验室对外开放。鼓励、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利用现有实验条件进行课外科技创新实验和自主实验,以调动和激发学生自己动手进行实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有更多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和进行科技创新活动的空间。实验室对学生开放后,实验室应安排教师或实验室管理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管理,并做好实验室开放记录。

⑧凡校内暂时不能做的教学实验,需要到其它院校或单位进行时,可由学院自行联实习单位,报教务处审核,校领导批准。

2、实验室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实验室应建立和完善各种信息资料数据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实验课程表》、《实验室使用记录本》、《实验室开放预约申请表》、《实验室开放记录》、《仪器设备明细表》、《精密仪器设备履历书》、《仪器设备维修记录》、《仪器设备借还记录》、《易耗品、材料使用记录表》、《实验物品损耗、赔偿记录》等。按照学校要求要做到信息资料记录完整、齐全、规范、分类存放有序。

3、规章制度建设

实验室内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包括:《实验室简介》、《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规则》等。

四、实验室易耗品、材料管理

1、易耗品、材料的范围

(1)易耗品:指玻璃器具、元器件(指各种电子元件、器件和集成电路)等。

(2)材料:指金属、非金属的各种原材料、燃料、试剂、办公材料及实验实习耗费材料等。

2、易耗品、材料的购置

(1)各学院于每学期(5月底、11月底)向教务处报送下一学期所需物品的申购计划,经教务处和资产处审核通过后,上报校领导批准,并由资产处统一购买。

(2)物品购置后必须认真验收,尤其对贵重、稀缺物品,购买单位应指派有经验的人员检查验收。验收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学院领导,由资产处及时退换。

3、易耗品、材料的管理

(1)易耗品、材料由各学院实验室自行管理,但应建有明细账,认真填写《易耗品、材料使用记录表》,并定期进行盘点。

(2)库存材料的保管应科学化,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帐物对号。对稀缺贵重材料要精确计量和详细记录。

(3)各学院要对实验室在用的易耗品与材料进行定期抽查,每学期全面清查一次,

(4)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品要加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要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存放。

4、易耗品、材料的调拨报废、损坏丢失

(1)易耗品、材料的调拨报废,按照《河北科技学校教学设备管理制度》第四条有关规定执行。

(2)易耗品、材料的损坏丢失,按照《河北科技学校教学设备管理制度》第五条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验室安全管理

1、实验室管理员必须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严防事故发生。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并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2、环境安全

(1)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

(2)各实验室应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不堆放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物品,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严格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

3、防火安全

(1)实验室防火工作应以防为主,严格杜绝火灾隐患,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知识及消防知识,遵守各种防火规则;

(2)各实验室应配备必要数量、品种适合的消防器材,存放固定、明显、易取之处,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3)有关人员必须懂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懂得疏散逃生知识,会报警,会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疏散逃生;

(4)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4、用电安全

(1)实验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器设施;

(2)不得乱接乱拉电线,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

(3)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以免触电或燃烧;

(4)使用高压动力电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手套,或用安全杆操作;

(5)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后,再实施抢救。

5、有毒物品及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

(1)各实验室应安排专人负责统一管理有毒物品及化学药品;

(2)有毒物品及化学药品要严格按类存放保管、发放、使用,并妥善处理剩余物品和残毒物品。对于剧毒化学试剂、药品,各实验室的使用应根据具体需求,精确地计算用量,必须是一日一次的用量;

(3)使用化学危险品过程中的废气、废液、废渣、粉尘应回收综合利用。必须排放的,应经过净化处理,其有害物质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剧毒物品销毁处理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采取严密措施,并须征得环保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六、学生实验守则

1、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服从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的安排,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不得大声喧哗,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保持实验室的肃静和卫生。

2、学生要以严谨的学风对待实验教学,实验前要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和有关参考资料,做好实验预习报告,并按照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的要求做好实验前各项准备工作。实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实事求是,不得草率行事,更不能凭空捏造,要根据实验的原始记录,严肃认真地撰写实验报告。

3、实验要在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的指导下按照操作规程严格进行,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凡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擅自动用仪器设备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赔偿。

4、实验过程中要谨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要保持镇定,迅速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并向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报告,以便做出妥善处理。

5、实验结束后生成的废水、废渣或者有毒、有害物质应在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的指导下妥善处理,学生不得擅自处理。

6、实验完毕后,应将仪器、工具及实验场地等进行清理、归还,作好使用记录,切断水源、电源、气源,经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