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tcy8722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太阳集团tcy8722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校字〔2017〕129号)
专业建设是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直接体现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影响学校的长远发展,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促进我校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形成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提高整体办学实力和办学效益,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建设的原则
(一)优化结构,合理布局
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地方、行业经济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立足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整合与调整,形成多学科结合、布局合理、适应性较强的学科专业体系。
(二)遵循规律,突出特色
遵循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律,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不断加强对各专业的完善与提升,改善专业办学条件,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应用型,使各专业办学在同类院校中形成独有的特色。
(三)重点建设,整体推进
传统老专业要加强改造与提升,新建专业要进行规范化建设,达到国家对新专业的基本要求;对基础条件较好、社会适应性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专业要进行重点建设,同时又要兼顾和带动一般专业建设,努力实现重点突破引领下的整体推进。
二、专业建设的目标
(一)控制专业数量
专业设置与调整,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调整和培育新专业,形成若干专业群,优先发展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应用型专业。
(二)优化专业布局
以专业调整、改造和重组为契机,考虑社会效益,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
(三)形成专业特色
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根据人才需求规格的变化和岗位技能的要求,不断优化课程体系,更新课程内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增强人才培养质量,形成特色专业。
三、专业建设组织与管理
(一)专业建设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学校专业建设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日常事务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专业建设的具体工作由专业所属学院负责。
(二)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专业建设制度文件和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学校新增或调整专业,各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的立项评审、检查和评估验收等工作。
(三)教务处负责制订学校专业建设制度文件和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提请审议;对各二级学院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检察、督导;提出新增或调整专业的建议和组织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各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申报、建设、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
(四)各二级学院在各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全面负责和协调本学院的专业建设工作。
(五)专业建设实行负责人制度。专业建设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的教师担任,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遴选和管理。其职责是负责专业建设的申报、建设方案的制定、建设任务的分解与落实、经费预算、经费支出报批、专业建设的中期检查和验收及日常管理等。
四、专业建设的实施内容
(一)专业建设规划
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学校和学院专业建设规划。教务处负责制订学校的专业建设规划。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制订本学院专业建设规划,把专业结构调整和专业建设作为学院战略发展、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规划的重要内容,使学院能结合发展目标定位进行专业建设,使专业建设落到实处。
(二)新专业建设
为促进学校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要进一步规范学院对专业的设置、调整、管理工作,应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和学校发展的需要,遵循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和用人岗位的变化规律,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避免重复设置。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招生后,该专业正式开展基本建设。
新专业设置与建设的具体条件及管理办法见《太阳集团tcy8722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
(三)重点建设、特色专业建设
按照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社会急需的原则,建设若干个与学校办学定位相契合,有一定社会声誉的校级重点建设专业、特色专业;在此基础上,力争实现省级、国家级重点建设、特色专业的立项建设。建设期一般为二年。
通过重点建设、特色专业建设,学校要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管理等方面形成优势和特色。
通过重点建设、特色专业建设,以点带面,有效提升学校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效益和毕业生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
(四)校级重点建设专业项目
1.申报条件
① 专业设置2年(含)以上并连续招生,招生情况较好。
② 专业建设符合学校办学定位,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柱、优势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密切联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明显的专业特色以及行业背景,在与相关产业和领域的合作方面有良好机制和途径,合作密切。
③ 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和专业教师队伍。专业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合理,教师队伍整体教学科研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④ 专业建设方案体现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和清晰的改革思路;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重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⑤ 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建设,更新教学内容,采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具有体系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并取得一定成效。
⑥ 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良好,实验室、实习基地和图书资料等能满足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与相关行业、企业和职业界有比较密切的联系和有效合作。
⑦ 培养的学生质量较高,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探索性学习和研究,并取得显著的成果。
2.申报与审定程序
校级重点建设专业项目每三年申报一次。由二级学院推荐申报,教务处审核,专业负责人答辩,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评审,经学校批准后发文公布。
3.建设管理
校级重点建设专业项目实行负责人制度。专业建设负责人全面负责专业建设的各项工作,按照学校要求积极组织完成各类检查验收工作,保证按期达到专业建设预期目标。
学校对立项建设的重点建设专业在招生计划安排、设备和图书资料购置、实习基地建设、人才引进、师资培训和教研立项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4.评估验收
建设期满后,学校将进行评估验收。由所在二级学院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对申报验收专业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提交自评报告。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评估验收专家组,根据评估指标对其建设成果进行评估。
评估验收合格,经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核、校长审批通过后,授予学校“重点建设专业”称号,优先推荐“省级重点建设专业”。评估验收不合格的专业,限期一年整改,一年后再向学校提出申请接受评估验收,若仍未达到建设目标,学校取消该专业重点建设项目资格,并且该专业两年内不准重新申报。
五、专业建设的评估
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专业建设的成绩与不足,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学校专业建设质量的提高,学校建立专业建设评估机制,制定《太阳集团tcy8722新办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太阳集团tcy8722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及合格标准》,对新办本科专业、所有本科专业分别按照相应的指标体系进行检查评估。
(一)新办本科专业评估
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增设且第一届毕业生尚未离校的专业为新办专业。新办本科专业在第一届毕业生的毕业学年进行专业评估。
(二)本科专业评估
对所有本科专业进行评估,在学院自评的基础上,由学校组织专家综合评估。
(三)专业建设工作绩效作为本科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方面,列入对学院负责人的考核体系。
六、专业建设的经费管理
学校设立学科建设经费、新增专业建设经费。学科建设经费用于各级重点建设和特色专业建设,新增专业建设经费用于支持新建专业建设、老专业改造。
(一)教务处负责经费的计划、分配和管理。统筹制定年度建设项目及经费分配计划,对各专业建设经费使用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二)各二级学院负责本专业建设经费使用的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各二级学院院长负责本学院专业建设经费使用的审核。
(三)专业建设负责人依据经费的使用原则与使用范围,提出分年度项目建设经费使用计划,符合开支范围的经费支出,由专业负责人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进行经费使用核销。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太阳集团tcy8722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教字〔2013〕26号)同时废止。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