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字〔2018〕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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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培养我校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4号),及河北省关于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的精神,按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关于申报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大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申报条件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要面向全校正式注册的在校生,有一定的科学研究与创新创业的浓厚兴趣,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实践能力,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申报。项目团队由3-5名学生组成。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一年。项目实施主要在课余时间完成,但应在学好教学计划内课程的基础上参与。
三、项目舍设置及选题要求
(一)项目设置
“大创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方法选择,设备和材料准备,实验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选题要求
课题范围:结合教师科研项目或与行业结合紧密的课题;开放实验室、实践基地、实验示范中心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学生自主寻找的项目;从课题学习和学科竞赛中引伸出的课题;社会调查及其它有研究或实践价值的项目。
课题性质:应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即前人或他人尚未研究出结论的课题。以前结题的大创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但在已有基础上深入研究的具有连续性的课题仍可申报。
二级学院培育大创项目不少于五项,要鼓励、发动教师提炼适合学生团队的项目,积极探索师生协同创新等人才培养模式。
(三)申报时间安排
1.2018年9月15日—10月15日
各学院组织师生研究教育部有关创新创业的文件,在本学院开展宣传。可以鼓励有一定研究能力的教师提出1—2项适合大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师生双向选择,确定项目及负责人,并在导师指导下撰写项目计划书。
2.2018年10月20日前,申报者完善项目计划书并正式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请书》(见附表),由指导教师推荐,学院复核,报教务处。
3.2018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申报人答辩,确定省级,校级项目名单后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四、报送材料要求及联系人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教务处联系人:魏文华,邮箱:1021077233@qq.com
五、其它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是提高学生创新创业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本科质量工程的重要平台,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鼓励有能力的教师和学生申报,学校将把此项工作作为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方面,适时组织对各学院开展质量工程项目情况进行评比。
附件1:太阳集团tcy872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请书
附件2:学院联系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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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8日
呈报:校领导
发至:各单位、各部门 承办单位: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太阳集团tcy8722 2018年9月18日印发
(共印8份)
校办室24小时电话:0315-8810626
招生办电话:0315-881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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