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推动学院发展,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刊质量,增强广大教职员工科研意识,促进《太阳集团tcy8722教学与研究》持续良好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设立最低投稿数量限制
全体在编教职员工须定期为院刊撰写稿件,每人每学期至少投稿一篇,排名为第一、二作者有效(保卫处、后勤处及工勤人员不做要求)。
二、设定收稿时限
以5月31日、10月31日两个时间结点为每学期的收稿截止时间,原则上不得延期投稿。
三、明确稿件质量要求
1. 要求稿件选题新颖,立论科学,主题明确;推理严谨,重点突出,论证充分;词语准确,句子精练,结构严密;遵从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数字用法、标点符号及其他标准,使用标准简化字(具体文稿要求见附件)。
2.稿件应紧紧围绕学院相关专业,吸收最新科研成果,关注前沿学术发展动态,突出学科建设及部门专业发展特点,进行基础理论专题研究、教育管理探索、教学科研与实践以及有实用价值的应用技术研究。
3.每篇论文的篇幅 (含图、表) 一般3000--6000 字;作者署名原则上不得超过 2名,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
4.杜绝抄袭现象,论文引用他人成果须注明出处,重复率不超过文章篇幅的25%。如果发现并被认定抄袭将对相关作者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由于抄袭给学院造成负面影响,由投稿人承担相关后果。
四、防止版权纠纷
院刊所收稿件一般不予退回,学院编辑部有权根据需要对文稿进行修改。文稿一经采用发表,学院即为合理版权使用人。由于作者原因发生版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责任。
五、建立院刊投稿奖励机制
1.根据发表文章字数确定稿酬,3000—5000字为150元,5000字以上(含5000字)为200元。稿酬在院刊登出一个月内以现金形式发放,不再折合课时。
2.把投稿与员工年终考核挂钩,每投稿一篇,独立作者加0.5分,非独立作者的,第一作者加考评分0.3、第二作者加0.2分;稿件一经采用,独立作者加1分,非独立作者的,第一作者加考评分0.6、第二作者加0.4分。投稿与录用不重复计算,考评分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分。
六、此规定由科研处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