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近年来,全校各党支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涌现出了一批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树立标杆、表彰先进,引导激励各党支部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员工奋发作为、创先争优,校党委决定,对全校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选表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支部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坚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团结带领师生员工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担当实干、创先争优,成绩突出。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策部署,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成绩显著,事迹突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认真做好“两学一做”;热爱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方法途径;坚持夙兴夜寐、激情工作,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扎实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师生员工中有较高威信。
二、评选范围和表彰办法
参加评选的范围包括学校各党支部,以及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包括学生党员)。
本次拟表彰先进党支部2个,优秀共产党员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对受表彰的党支部、个人授予荣誉称号、证书。
三、推荐和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
此次评选以支部为单位推荐申报。原则上各支部至少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表彰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有关要求,做好推荐工作。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
推荐的表彰对象,各支部组织填写《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附件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3),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于11月13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1. 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
2.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 评选表彰材料填报说明
中共太阳集团tcy8722委员会
2017年11月7日
太阳集团tcy8722党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