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tcy8722公务招待管理办法

时间:2016年05月25日点击:


为加强学校招待费管理,统筹接待标准,提倡勤俭节约,杜绝奢侈浪费,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使用范围

(一)用于上级有关单位来校检查指导工作,学校到上级有关单位请示、汇报工作,争取项目或支持等。

(二)与相关兄弟单位、实习实训单位的联系招待,知名学者、教授或专家来我校参观指导或举办讲座等需安排就餐的招待。

(三)校级重大活动、会议发生的招待。

(四)学校或各单位、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所发生的其他必要招待。

第二条  使用原则

(一)分级对等原则

根据来客级别,实行分级对等招待。上级部门由学校统一安排招待,由党政办公室具体安排办理;各单位、各部门业务工作往来,由各单位、各部门领导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安排招待。

(二)勤俭节约原则

切实做到周到、热情、节俭,杜绝铺张浪费。

(三)实行报批管理,一般情况下按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  招待标准(见附件2

第四条  审批及报销程序

(一)学校级的招待由校长审批,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各单位、各部门的公务招待由主管校领导审批,自行安排。

(二)所有业务招待均需填写《太阳集团tcy8722公务招待审批表》(附件3),若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写审批表,经电话请示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可先安排招待,并于事后三日内补齐手续。

(三)接待工作结束后,凭《太阳集团tcy8722公务招待审批表》及正规发票报销。

第五条  招待纪律

(一)严禁以招待为名进行请客送礼、观光旅游以及进行各种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二)严禁用公款招待私客,不得以任何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

(三)严禁在公务招待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

违反学校招待纪律者,一经查实,报销费用全部自行承担,全校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第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党政办公室、财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